【小說:巫術之外不存在事實真相】
《小説課之王》66折,最後一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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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摘自《小說課之王》第2課
小說是什麼?最簡單的說法是「假的」。
「假的」這個說法,基本上沒什麼錯,但它強烈透露了一個訊息:說這句話的人是個門外漢,就像看到地上一坨無色透明的流動液體,然後便得意洋洋的說「那是水」。
有些人天天看小說,但完全說不清小說是什麼。這不算什麼,就像有些人常常吃橘子,也說不清橘子的味道。
詩人夏宇〈繼續討論厭煩〉裡,有這麼幾句詩,準確描述出「熟悉的陌生」的感覺:「您要怎麼形容橘子的味道呢/我們只能說/有些味道像橘子。」
小說是什麼?比較精準的說法是「虛構」。
小說的英文就叫fiction(虛構,捏造,想像),文學史上第一部現代小說是西元1605年的塞萬提斯《唐吉軻德》,至於中國第一部白話小說是西元1918年的魯迅《狂人日記》。
上面兩部小說的主人翁唐吉軻德和狂人,都是不存在的人物,是作者虛構出來的。
所以如果某人說,小說就是「虛構」。基本上,他是位行家,但行家也分等級,就像空手道分成白帶和黑帶一樣。
小說是什麼?我個人特別喜歡的一種說法是「巫術」,但不是假的,或虛構的那種巫術,而是「巫術之外不存在事實真相」的那種巫術。
我們用一個故事來解釋,什麼叫「巫術之外不存在事實真相」。
英國後設小說大師,約翰.符傲思(John Fowles)《魔法師》一書裡,有個寓言故事,叫〈王子與巫師〉故事梗概如下:
國王告訴王子,世界上沒有公主、島嶼,和上帝這三樣東西。
王子深信不疑,直到他來到鄰國,遇到一個自稱「上帝」的人告訴他:島嶼和公主確實存在,你看,前方就是島嶼,島上的人就是公主。
王子回家質問父親。國王說,孩子你被騙了,那個自稱上帝的人其實是「巫師」。
於是王子返回鄰國,反駁「上帝」:你是一名巫師,你指給我看的島嶼和公主都是假的。
「上帝」說,孩子你被騙了,你的父王才是一名巫師,他對你施了巫術,以致於你看不見島嶼和公主。
再一次,王子回家質問父親。這時國王說出真相:「對,我是一名巫師,但你遇到的那個自稱上帝的人也是巫師。」
國王和上帝都是巫師?王子完全搞混了,什麼才是真相?
國王說:「巫術之外不存在事實真相。」
混亂的王子說,我要自殺。
國王施巫術招來死亡,當王子面對死亡時,渾身發抖,想起「美麗但不真實」的島嶼和公主,最後他說「我可以忍受」。
「忍受」一出口,國王說:「兒子,你也開始成為巫師了。」
我非常喜歡〈王子與巫師〉這個寓言故事,它可以多重解讀,現在我們拿它來解讀「小說」。
王子在上帝和國王之間,來回追索之後,故事的迷霧慢慢散去(原來國王和上帝都是巫師),但結局的地方,留下了一團更大的迷霧。
故事的結局是當王子可以忍受「美麗但不真實」的事物時,他也變成了一名巫師。
為什麼?為什麼?為什麼?
我們先問另一個問題:人們所認知的這個世界是自己定義的嗎?
為什麼你們是中國,我們是台灣?為什麼這是電腦,那是計算機?為什麼她美麗,而我憂鬱?
很顯然不是我們自己定義的,那是誰告訴我們的?簡單來說就是國王和上帝。他們二位正是定義現實世界與信仰世界的最高主宰。
國王:「不遵守我國法律的人,處以死刑。」
上帝:「我用七天造了世界。信我者,得永生。」
國王定義一個國家,上帝定義一群信仰祂的人,他們其實都是巫師,因為我們看到的世界,並不是真正的本質,而是由國王和上帝的權力定義出來的。
現在讓我們重新回到最初的問題:小說是什麼?
如果我們把巫術比擬成小說,那麼國王最後說的話就變成「小說之外不存在事實真相」。
當你開始能夠「忍受」世界是虛構出來的,你就像王子一樣踏進了巫師(小說)之門。但如果你能像國王那麼認真的「相信」世界是虛構出來的,你就成了一個百分百的小說家。
相信虛構才是本質,並且認真施展虛構這個巫術,讓你的讀者相信,就像我們相信賽萬提斯筆下的唐吉軻德是位騎士一樣。
小說家名義上是國王,是上帝,在他們的世界,他們說了算。但本質上,其實是巫師。他們施展的巫術叫「虛構」。他們無比相信,小說之外不存在事實真相。
──完
附錄:這個文章不管讀幾次都有新體會呢
原本只覺得在學故事方法,透過小說比喻人生,理解情感人性。
以往看那些造物者、人類起源等資料,到後來人類創造遊戲模擬人生,然後到AI,可能會取代人類生活。
好像人類透過科技,也成了造物主,打造一個人生與新世界。
現在不只解讀我們所處的整個世界,然後也驚覺,小說家早就運用他的筆,做到了自己架構世界的創世紀。不用高科技,但靠想像力和文字就能模擬另一個世界與人生。(文: Poka Wang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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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愛情這回事吶......】
本週分享的短篇小說,是老舍的〈熱包子〉。
篇名雖然這麼寫,但實際上說的卻是個男女情感的故事。
那「熱包子」代表的又是什麼呢?一起來看看吧。
-
熱包子 / 老舍
愛情自古時候就是好出軌的事。不過,古年間沒有報紙和雜誌,所以不像現在鬧得這麼血花。不用往很古遠裡說,就以我小時候說吧,人們鬧戀愛便不輕易弄得滿城風雨。我還記得老街坊小邱。那時候的「小」邱自然到現在已是「老」邱了。可是即使現在我再見著他,即使他已是白髮老翁,我還得叫他「小」邱。他是不會老的。我們一想起花兒來,似乎便看見些紅花綠葉,開得正盛;大概沒有一人想花便想到落花如雨,色斷香銷的。小邱也是花兒似的,在人們腦中他永遠是青春,雖然他長得離花還遠得很呢。
小邱是從什麼地方搬來的,和哪年搬來的,我似乎一點也不記得。我只記得他一搬來的時候就帶著個年輕的媳婦。他們住我們的外院一間北小屋。從這小夫婦搬來之後,似乎常常聽人說:他們倆在夜半裡常打架。小夫婦打架也是自古有之,不足為奇;我所希望的是小邱頭上破一塊,或是小邱嫂手上有些傷痕……我那時候比現在天真的多多了;很歡迎人們打架,並且多少要掛點傷。可是,小邱夫婦永遠是——在白天——那麼快活和氣,身上確是沒傷。我說身上,一點不假,連小邱嫂的光脊樑我都看見過。我那時候常這麼想:大概他們打架是一人手裡拿著一塊棉花打的。
小邱嫂的小屋真好。永遠那麼乾淨永遠那麼暖和,永遠有種味兒——特別的味兒,沒法形容,可是顯然的與眾不同。小倆口味兒,對,到現在我才想到一個適當的形容詞。怪不得那時候街坊們,特別是中年男子,願意上小邱嫂那裡去談天呢,談天的時候,他們小夫婦永遠是歡天喜地的,好像是大年初一迎接賀年的客人那麼欣喜。可是,客人散了以後,據說,他們就必定打一回架。有人指天起誓說,曾聽見他們打得咚咚的響。
小邱,在街坊們眼中,是個毛騰廝火的小夥子。他走路好像永遠腳不貼地,而且除了在家中,仿佛沒人看見過他站住不動,哪怕是一會兒呢。就是他坐著的時候,他的手腳也沒老實著的時候。他的手不是摸著衣縫,便是在凳子沿上打滑溜,要不然便在臉上搓。他的腳永遠上下左右找事做,好像一邊坐著說話,還一邊在走路,想像的走著。街坊們並不因此而小看他,雖然這是他永遠成不了「老邱」的主因。在另一方面,大家確是有點對他不敬,因為他的脖子老縮著。不知道怎麼一來二去的「王八脖子」成了小邱的另一稱呼。自從這個稱呼成立以後,聽說他們半夜裡更打得歡了。可是,在白天他們比以前更顯著歡喜和氣。
小邱嫂的光脊樑不但是被我看見過,有些中年人也說看見過。古時候的婦女不許露著胸部,而她竟自被人參觀了光脊樑,這連我——那時還是個小孩子——都覺著她太灑脫了。這又是我現在才想起的形容詞——灑脫。她確是灑脫:自天子以至庶人好像沒有和她說不來的。我知道門外賣香油的,賣菜的,永遠給她比給旁人多些。她在我的孩子眼中是非常的美。她的牙頂美,到如今我還記得她的笑容,她一笑便會露出世界上最白的一點牙來。只是那麼一點,可是這一點白色能在人的腦中延展開無窮的幻想,這些幻想是以她的笑為中心,以她的白牙為顏色。拿著落花生,或鐵蠶豆,或大酸棗,在她的小屋裡去吃,是我兒時生命裡一個最美的事。剝了花生豆往小邱嫂嘴裡送,那個報酬是永生的欣悅——能看看她的牙。把一口袋花生都送給她吃了也甘心,雖然在事實上沒這麼辦過。
小邱嫂沒生過小孩。有時候我聽見她對小邱半笑半惱的說,憑你個軟貨也配有小孩?!小邱的脖子便縮得更厲害了,似乎十分傷心的樣子;他能半天也不發一語,呆呆的用手擦臉,直等到她說:「買洋火!」他才又笑一笑,腳不擦地飛了出去。
記得是一年冬天,我剛下學,在胡同口上遇見小邱。他的氣色非常的難看,我以為他是生了病。他的眼睛往遠處看,可是手摸著我的絨帽的紅繩結子,問:「你沒看見邱嫂嗎?」「沒有哇。」我說。
「你沒有?」他問得極難聽,就好像為兒子害病而占卦的婦人,又願意聽實話,又不願意相信實話,要相信又願反抗。他只問了這麼一句,就向街上跑了去。
那天晚上我又到邱嫂的小屋裡去,門,鎖著呢。我雖然已經到了上學的年紀,我不能不哭了。每天照例給邱嫂送去的落花生,那天晚上居然連一個也沒剝開。
第二天早晨,一清早我便去看邱嫂,還是沒有;小邱一個人在炕沿上坐著呢,手托著腦門。我叫了他兩聲,他沒答理我。
差不多有半年的工夫,我上學總在街上尋望,希望能遇見邱嫂,可是一回也沒遇見。
她的小屋,雖然小邱還是天天晚上回來,我不再去了。還是那麼乾淨,還是那麼暖和,只是邱嫂把那點特別的味兒帶走了。我常在牆上,空中看見她的白牙,可是只有那麼一點白牙,別的已不存在。那點牙也不會輕輕嚼我的花生米。
小邱更毛騰廝火了,可是不大愛說話。有時候他回來的很早,不作飯,只呆呆的楞著。每遇到這種情形,我們總把他讓過來,和我們一同吃飯。他和我們吃飯的時候,還是有說有笑,手腳不識閑。可是他的眼時時往門外或窗外瞭那麼一下。我們誰也不提邱嫂;有時候我忘了,說了句:「邱嫂上哪兒了呢?」他便回到小屋裡去,連燈也不點,在炕沿上坐著。有半年多,這麼著。
忽然有一天晚上,不是五月節前,便是五月節後,我下學後同著學伴去玩,回來晚了。正走在胡同口,遇見了小邱。他手裡拿著個碟子。
「幹什麼去?」我截住了他。
他似乎一時忘了怎樣說話了,可是由他的眼神我看得出,他是很喜歡,喜歡得說不出話來。呆了半天,他似乎趴在我的耳邊說的:
「邱嫂回來啦,我給她買幾個熱包子去!」他把個「熱」字說得分外的真切。
我飛了家去。果然她回來了。還是那麼好看,牙還是那麼白,只是瘦了些。
我直到今日,還不知道她上哪兒去了那麼半年。我和小邱,在那時候,一樣的只盼望她回來,不問別的。到現在想起來,古時候的愛情出軌似乎也是神聖的,因為沒有報紙和雜誌們把邱嫂的相片登出來,也沒使小邱的快樂得而復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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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包子 / 老舍
愛情自古時候就是好出軌的事。不過,古年間沒有報紙和雜誌,所以不像現在鬧得這麼血花。不用往很古遠裡說,就以我小時候說吧,人們鬧戀愛便不輕易弄得滿城風雨。我還記得老街坊小邱。那時候的「小」邱自然到現在已是「老」邱了。可是即使現在我再見著他,即使他已是白髮老翁,我還得叫他「小」邱。他是不會老的。我們一想起花兒來,似乎便看見些紅花綠葉,開得正盛;大概沒有一人想花便想到落花如雨,色斷香銷的。小邱也是花兒似的,在人們腦中他永遠是青春,雖然他長得離花還遠得很呢。
小邱是從什麼地方搬來的,和哪年搬來的,我似乎一點也不記得。我只記得他一搬來的時候就帶著個年輕的媳婦。他們住我們的外院一間北小屋。從這小夫婦搬來之後,似乎常常聽人說:他們倆在夜半裡常打架。小夫婦打架也是自古有之,不足為奇;我所希望的是小邱頭上破一塊,或是小邱嫂手上有些傷痕……我那時候比現在天真的多多了;很歡迎人們打架,並且多少要掛點傷。可是,小邱夫婦永遠是——在白天——那麼快活和氣,身上確是沒傷。我說身上,一點不假,連小邱嫂的光脊樑我都看見過。我那時候常這麼想:大概他們打架是一人手裡拿著一塊棉花打的。
小邱嫂的小屋真好。永遠那麼乾淨永遠那麼暖和,永遠有種味兒——特別的味兒,沒法形容,可是顯然的與眾不同。小倆口味兒,對,到現在我才想到一個適當的形容詞。怪不得那時候街坊們,特別是中年男子,願意上小邱嫂那裡去談天呢,談天的時候,他們小夫婦永遠是歡天喜地的,好像是大年初一迎接賀年的客人那麼欣喜。可是,客人散了以後,據說,他們就必定打一回架。有人指天起誓說,曾聽見他們打得咚咚的響。
小邱,在街坊們眼中,是個毛騰廝火的小夥子。他走路好像永遠腳不貼地,而且除了在家中,仿佛沒人看見過他站住不動,哪怕是一會兒呢。就是他坐著的時候,他的手腳也沒老實著的時候。他的手不是摸著衣縫,便是在凳子沿上打滑溜,要不然便在臉上搓。他的腳永遠上下左右找事做,好像一邊坐著說話,還一邊在走路,想像的走著。街坊們並不因此而小看他,雖然這是他永遠成不了「老邱」的主因。在另一方面,大家確是有點對他不敬,因為他的脖子老縮著。不知道怎麼一來二去的「王八脖子」成了小邱的另一稱呼。自從這個稱呼成立以後,聽說他們半夜裡更打得歡了。可是,在白天他們比以前更顯著歡喜和氣。
小邱嫂的光脊樑不但是被我看見過,有些中年人也說看見過。古時候的婦女不許露著胸部,而她竟自被人參觀了光脊樑,這連我——那時還是個小孩子——都覺著她太灑脫了。這又是我現在才想起的形容詞——灑脫。她確是灑脫:自天子以至庶人好像沒有和她說不來的。我知道門外賣香油的,賣菜的,永遠給她比給旁人多些。她在我的孩子眼中是非常的美。她的牙頂美,到如今我還記得她的笑容,她一笑便會露出世界上最白的一點牙來。只是那麼一點,可是這一點白色能在人的腦中延展開無窮的幻想,這些幻想是以她的笑為中心,以她的白牙為顏色。拿著落花生,或鐵蠶豆,或大酸棗,在她的小屋裡去吃,是我兒時生命裡一個最美的事。剝了花生豆往小邱嫂嘴裡送,那個報酬是永生的欣悅——能看看她的牙。把一口袋花生都送給她吃了也甘心,雖然在事實上沒這麼辦過。
小邱嫂沒生過小孩。有時候我聽見她對小邱半笑半惱的說,憑你個軟貨也配有小孩?!小邱的脖子便縮得更厲害了,似乎十分傷心的樣子;他能半天也不發一語,呆呆的用手擦臉,直等到她說:「買洋火!」他才又笑一笑,腳不擦地飛了出去。
記得是一年冬天,我剛下學,在胡同口上遇見小邱。他的氣色非常的難看,我以為他是生了病。他的眼睛往遠處看,可是手摸著我的絨帽的紅繩結子,問:「你沒看見邱嫂嗎?」「沒有哇。」我說。
「你沒有?」他問得極難聽,就好像為兒子害病而占卦的婦人,又願意聽實話,又不願意相信實話,要相信又願反抗。他只問了這麼一句,就向街上跑了去。
那天晚上我又到邱嫂的小屋裡去,門,鎖著呢。我雖然已經到了上學的年紀,我不能不哭了。每天照例給邱嫂送去的落花生,那天晚上居然連一個也沒剝開。
第二天早晨,一清早我便去看邱嫂,還是沒有;小邱一個人在炕沿上坐著呢,手托著腦門。我叫了他兩聲,他沒答理我。
差不多有半年的工夫,我上學總在街上尋望,希望能遇見邱嫂,可是一回也沒遇見。
她的小屋,雖然小邱還是天天晚上回來,我不再去了。還是那麼乾淨,還是那麼暖和,只是邱嫂把那點特別的味兒帶走了。我常在牆上,空中看見她的白牙,可是只有那麼一點白牙,別的已不存在。那點牙也不會輕輕嚼我的花生米。
小邱更毛騰廝火了,可是不大愛說話。有時候他回來的很早,不作飯,只呆呆的楞著。每遇到這種情形,我們總把他讓過來,和我們一同吃飯。他和我們吃飯的時候,還是有說有笑,手腳不識閑。可是他的眼時時往門外或窗外瞭那麼一下。我們誰也不提邱嫂;有時候我忘了,說了句:「邱嫂上哪兒了呢?」他便回到小屋裡去,連燈也不點,在炕沿上坐著。有半年多,這麼著。
忽然有一天晚上,不是五月節前,便是五月節後,我下學後同著學伴去玩,回來晚了。正走在胡同口,遇見了小邱。他手裡拿著個碟子。
「幹什麼去?」我截住了他。
他似乎一時忘了怎樣說話了,可是由他的眼神我看得出,他是很喜歡,喜歡得說不出話來。呆了半天,他似乎趴在我的耳邊說的:
「邱嫂回來啦,我給她買幾個熱包子去!」他把個「熱」字說得分外的真切。
我飛了家去。果然她回來了。還是那麼好看,牙還是那麼白,只是瘦了些。
我直到今日,還不知道她上哪兒去了那麼半年。我和小邱,在那時候,一樣的只盼望她回來,不問別的。到現在想起來,古時候的愛情出軌似乎也是神聖的,因為沒有報紙和雜誌們把邱嫂的相片登出來,也沒使小邱的快樂得而復失。